2018年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18-04-08 14:30      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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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全市文化广播影视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部署和要求,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为主题,以抓行业管理为着力点,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基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积极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着力推进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着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着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奋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津沽大地生动实践,为厚植文化自信,建设文明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天津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指导协调群众文化团体和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持证机构和艺术创作、文博等单位围绕学习贯彻十九大等重大主题和重要活动,全力创作推出优秀作品, 做好宣传报道、艺术创作生产、展览展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主旋律。

     2. 推进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落实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备案管理制度,加强上星综合频道播出管理。加强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重点强化新闻节目、综合娱乐节目监管,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导向正确。加强对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的管理力度,及时制止违法违规问题,提高主流媒体公信力和影响力。坚持网上网下“同一导向、同一标准、同一尺度”,完善网络视听节目规范管理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要求贯穿于网络视听管理工作的每个环节,增强持证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政治意识、导向意识、责任意识,确保网络视听节目安全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审查、评论人员队伍建设,出台《关于加强我市博物馆意识形态主阵地建设做好展览备案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严把舞台艺术作品、影视剧和展览内容关。印发《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关于加强舆情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建设局信息中心,加强文广领域网络舆情监测,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3.确保广播电视播出安全。全面落实安全播出责任制,指导各级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加强安全播出制度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及时有效应对各类安全播出突发事件,确保“元旦”、“春节”、“两会”、“国庆”等重要保障期及重大活动、重点时段、重要节目的安全播出。建成天津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实现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互联网视听节目、广告等节目的监听监看和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测、安全播出调度指挥,实现从结果管理向过程管理转变,从管脚下向管天下转变。

     二、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

     4.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引领作用,办好局管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年轻干部、在职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等系列培训,将干部培训工作与文化工作紧密结合,与解决干部在工作上的难题、能力上的短板紧密结合,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5.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把选人用人政治首关,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优化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结构,做到合理搭配、增强合力。强化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建立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库。实施《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系统所属单位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监督办法》,严格基层科级干部选任。加强干部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探索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审计、巡察、测评成果运用。

     6.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强基固本,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实施意见》。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严格执行党员发展标准和作风要求,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深化“五好党支部”创建工作,落实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加强考核结果综合运用,着力解决个别基层党组织软弱无力问题。按时完成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 “第一作为”、“第一担当”意识,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完成驻村帮扶工作任务。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把讲政治要求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紧盯“四风”新动向和隐形变异问题,严厉整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认真做好问题线索处置,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完善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积极营造“不想” 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强化巡察工作,制定完善《局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局系统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规定》,建立巡察组长库、巡察干部库,探索“一托二”、机动式巡察等方式方法,确保在2018年底前完成对局属各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

     三、围绕重大国家战略和重点工程,探索长效机制

      8.贯彻《天津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签订京津冀三地博物馆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实施《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博物馆教育与行业协同发展新型合作模式等文化合作交流长效机制,推动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发展。整合三地文化资源,举办京津冀交响乐名曲专场音乐会、京津冀第二届民族器乐邀请赛、第二届京津冀“守望青春”我与图书馆的故事阅读推广活动等系列文化活动,联合主办2018年京津冀精品剧目展演,培育更多品牌活动。打造跨区域合作交流平台,建设图书馆馆藏古籍数字资源平台,推出“文化一体 绿色未来”京津冀博物馆教育研学项目,组织京津冀文化产业项目推介、投融资路演、京冀文化企业天津行、《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展》等活动,指导推动京津冀CDR数字音频广播一体化覆盖项目和京津冀IPTV协同发展合作项目。引进《古中山国文物精品展》,推出《纪念冀东抗日大暴动八十周年史料展》、《京津冀青年名家作品邀请展》、《京津冀非遗联展》等特色展览展示,提升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合作水平。落实《京津冀三地文化人才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探索人才异地挂职锻炼,建立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曲艺类项目传承培训基地,推动京津冀文化人才信息库建设,组织京津冀古籍修复人才研修班项目,进一步深化京津冀文化人才交流合作。

      9.全面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合作。以 “丝路津韵”为主题,组派综合艺术团赴意大利、法国、美国、巴巴多斯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欢乐春节”精品文化访演等系列活动,提高天津的国际影响力。打造“一带一路”文化艺术季,将国外优秀的文化资源引入天津,推动天津的文化发展。充分利用泰国曼谷、毛里求斯海外文化中心,进一步探索交流形式、拓展交流内容,促进中华优秀文化“走出去”。推动《赶大营》等丝路题材影视作品创作生产。

     10.隆重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加强创作选题引导,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重点,组织生产创作,力争推出大型当代舞剧《春天的故事》、交响乐作品《海与城市的交响》、电视剧《七七年》等一批重点剧节目。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群众文艺新作品展演。举办《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年——贵州、宁夏、内蒙古、青海、天津五省区市群众美术优秀作品巡回展》、《改革开放40年成果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图片展》等特色展览。组织好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演出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11.做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起草《天津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天津市大运河保护管理办法》,完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体系。加强大运河遗产本体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开展“蓟县古长城”石质长城保护维修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长城“四有”基础工作、保护维修和执法督察,改善世界文化遗产的保存状况。围绕雄安新区建设,深入开展我市大运河文化带沿线各类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调查,研究津冀运河通航规划,探索保护利用新模式。更新和完善长城档案资料,做好大运河(天津段)遗产监测预警平台数据填报工作。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动全市文艺繁荣发展

     12.加强艺术生产创作演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大力推进现实题材艺术创作。实施《天津市舞台艺术创作生产规划(2018-2020年)》,研究设立影视作品生产引导、扶持奖励的政策举措,启动天津市“剧本扶持”工程,力争推出舞剧《春天的故事》、交响乐《海与城市的交响》、话剧《不忘初心》《海河人家》、评剧《王武强》、河北梆子《我们村里的年轻人》系列之《剪影》、儿童剧《我心飞翔》、杂技剧《情系利顺德》等现实题材重点作品,对《伙头军客栈》《眷村啊眷村》等重点影视作品进行全程跟踪服务。持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围绕重大时间节点开展专题创作采风。组织好2018年春节军民联欢晚会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演出任务。

     13.推动戏曲传承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天津市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举办2018年天津市梨园金秋戏曲展演,引进天津市以外的优秀戏曲剧目演出不少于20场。实施2018年天津市“名家传戏”工程,组织我市戏曲名家向青年演员传授戏曲剧目。推动局属京剧院团做好京剧像音像的录制工作,力争推出25部。举办天津市戏剧戏曲编导培训班,提高我市戏剧戏曲艺术水平。

     14.加强文艺评论和文艺理论研究。充分发挥国家艺术基金、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等引领作用,加大天津文化发展战略研究比重,切实增强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启动天津艺术史立项工作,完成《天津市曲艺老艺人口述史研究》结项工作,为本市艺术传承与发展提供理论探索与支撑。建立文艺评论人员深入院团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以调研促评论,以评论促创作活动。

     五、坚持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文化事业发展

     15.着力增加公共文化供给。办好第三届市民艺术节,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办好2018年天津市名家经典惠民演出季,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坚持低票价文化惠民。持续做好“戏曲名家进社区、公益辅导千场工程”和“戏迷大舞台”活动,完成社区辅导1000场,“戏迷大舞台”演出30场。进一步提升文化惠民卡效能,全年发行15万张,提供惠民演出3500场。继续推进“农民点戏 戏进农家”项目,确保实现每年向全市涉农区的每个乡镇街送一场演出。实施公共图书馆分馆建设工程,在全市建成100个街镇图书馆分馆,900个图书馆村居基层服务点。组织好文化志愿服务,推动群众文化活动扎根基层。办好华夏未来国际少儿艺术节。

     16.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印发实行《关于加强天津市群众文化活动规范管理的意见》,进一步研究修订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考核的相关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开展 2018 年各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组织召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会,开展达标街镇和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创建工作,将街镇和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纳入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开展街镇、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员培训,力争实现全覆盖。提升农村公益数字电影放映效能,确保年度总场次,提高放映质量,进一步推进由室外向室内、由流动向固定放映转变。深化天津电影公益放映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公益放映服务覆盖范围和覆盖人群,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城市电影惠 民”活动品牌。

     17.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贯彻《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协调机制和定期巡查制度,督促各区政府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天津市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五大道历史街区总体保护规划》,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开展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现状调查,组织实施孙氏宗祠修缮工程、静海火车站修缮工程、宝坻石经幢修缮工程、蓟州渔阳鼓楼修缮工程等重点文物保护项目,进一步改善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状况,确保文物安全。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开展现状调查,制定保护规划。推进第八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五批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编撰《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汇编》。充分利用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资源,推动建立我市文物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文物资源动态管理。落实天津市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探索曲艺类项目有效保护方式,组织国家级和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启动第四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工作。开展非遗数据库采集及数字化建设,推动非遗保护成果出版。建立非遗保护年度调研和市级项目保护任务落实督导检查机制,实现非遗保护工作的动态监管。

     18.提升文物资源利用水平。配合国家重大战略和活动,举办《天津博物馆建馆100周年成就展(暂定名)》、《茶马古道文物展》、《京津冀名人名作名物展》、《周恩来邓颖超的家风》、《生态天津》等主题展览。组织开展全国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及二三级博物馆定级申报工作。开展我市 2017 年度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提升博物馆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建立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学习的长效机制,做好“互联网+博物馆在线教育”平台、“互联网+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励志课堂等工作。开展我市非国有博物馆藏品备案工作,加强对中小博物馆陈列展览、藏品修复等方面对口帮扶。开展全市文物建筑开放可行性调研工作,探索文物建筑向公众开放途径。确定市级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培育具有天津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品牌。

     19.扩大文化交流合作。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两手抓,借鉴天津交响乐团与意大利斯卡拉歌剧院的成功合作经验,引进世界高水平设计创意、交响乐团等项目落户天津,提升天津的城市品位和国际化水平。举办第六期非洲武术学员培训班,进一步加强与非洲的文化联系。参与实施“展翅高飞寻梦团—天津实习团”计划,安排香港大学生到天津博物馆和天津美术馆实习,增进两地文化联系。做好春雨工程等文化对口援助项目和对口援助交流演出活动,落实扶贫攻坚战任务。

     六、完善政策和制度建设,着力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

     20. 深入推进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大力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增加演艺、文旅、节庆和文化活动的供给,完善电影专项资金和全市影院“一卡通”票务平台建设,全方位高标准推进滨海新区和武清区第一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创建工作。加大主流媒体影讯宣传、票房统计、影院排名、影评信息等宣传报道力度,举办天津市第三届“新锐影评人大赛”,进一步提升《天津新锐影评人•大师公开课》栏目影响力,推动城市电影市场繁荣发展。发挥天津市繁荣演出市场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鼓励剧场增加演出,满足群众文化生活的需求。扩大《天津城市文化艺术手册》影响力,为群众提供更丰富、更权威、更及时的文化资讯。搭建企业展示交流平台,办好第八届滨海文交会、中日韩文化产业发展论坛和数字视效大师工作坊等活动,组织好北京文博会、国际动漫节、河北特博会等重要节展的参展工作。

     21. 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深化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围绕“文化+”、“互联网+”,推动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拓展发展空间,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智能文化产业等新兴文化业态。以组织申报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为抓手,积极培育壮大骨干文化企业,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感和文化产品的内涵和质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文化产业智库建设,推进数字内容服贸平台、文化金融服务平台、“梦娃”产业提升等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提升内容原创和产品研发、生产能力,推进“馆企对接”合作新模式,鼓励文化企业与文博单位合作开展文创产品开发。扎实开展首批特色文化产业示范乡镇(街区)创建,组织开展创建验收工作,推动特色文化资源与现代生活相融合。推进文化产业数据统计工作,为供给侧改革和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22.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分类施策,出台“网络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指引”和“营业性演出管理工作指引”,切实推动行业精细化管理。大力实施文化市场综合管理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探索实施文化市场分级分类管理,建立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制度,不断推进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文化市场转型升级,实施阳光娱乐行动计划,继续丰富上网服务场所经营业态,以融合发展、创新供给、拓展受众、提升形象为总体思路,激发文化市场发展和创新活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23.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编制确定 2018 年文广系统行政许可目录,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开展文化市场政策落实和行政审批规范化督查工作,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审批和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与行政审批服务网互联互通。实施减事项、减要件、减环节、减时限为重点的改革,简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七、提升保障服务能力,打牢文化改革发展基础

     24.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文化法律法规体系,推进《天津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天津市公共图书馆条例》立法进程,贯彻《公共图书馆法》,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部分配套制度研究及出台,提高我市文化建设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贯彻落实《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重要 文化政策解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办事公开。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文化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推动各区文化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局属各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25.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成大港古林古海岸遗迹博物馆提升改造、宁河区文化艺术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天津歌舞剧院、天津交响乐团迁址扩建、天津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工程;启动天津文化中心各文化场馆、天津图书馆(复康路馆)、杨柳青画社、天津文庙博物馆、滨湖剧院、中华剧院、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修缮工作。推进元明清天妃宫遗址博物馆、平津战役纪念馆的改陈和北疆博物院聚落建设、大沽口炮台遗址公园环境整治规划及防汛工程规划建设。

     26.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天津图书馆、天津自然博物馆、天津市群众艺术馆法人治理结构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经营类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统筹研究、科学制定《市文广局系统经营类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推动转企改制工作取得实效。持续推进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完善考核分配方案,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各涉农区妥善解决乡镇(公社)电影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

     2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制定党委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制度。实施《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文物局)人才项目管理办法》和《局系统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有针对性的引进和培养一批文化艺术领军拔尖人才和紧缺人才,逐步建成一支门类齐全、业务精湛的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全面提升人才项目建设为文化事业发展服务水平。修订《天津市舞台艺术拔尖人才奖励办法》,建立科学、客观的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搭建人才培养平台,举办全市性文物保护管理、群众文化人才、非遗保护、文化经营管理人才等系列培训。加强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学科建设,打造在全国有影响的学科体系,培养文化艺术新人。

     28.加强财务管理。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体系,推动2015-2016年国家重点文保、国家级非遗保护、无线覆盖、数字资源、文化产业发展等中央专项资金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做好国有资产盘点工作,加强对外投资和房屋租赁审批、监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推动内控体系建设,力争2018年3月底前实现局系统全覆盖。加强培训和指导,组织会计准则、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29.维护文化系统安全稳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办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加强安全责任制考核,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强化科技保障和宣传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增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反恐怖安全防范和应急演练,督促局属重点消防单位建好用好微型消防站,坚决遏制安全事故。认真做好老干部、统战、工会、共青团及档案、史志、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提高后勤保障和服务水平,为文化广播影视发展繁荣创造和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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