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楠桦文具店超出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案
发布日期: 2021-07-05 15:21      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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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公开事项公开内容
    案件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楠桦文具店超出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海)文综罚字[2021]第01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16MA05QQQ26Y
    执法依据
    (违则)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二)不得超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
    处罚依据
    (罚则)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项 超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
    自由裁量标准
    处罚结果警告;罚款200元。
    处罚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执法人员兰奎永  崔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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