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文化市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179-9842-2023-00097
发布机构: 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津滨文旅发﹝2023﹞6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9-27
发文日期: 2023-10-27
有效性: 有效

局机关各室、局属各单位

文化和旅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天津市滨海新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机关执法职责、执法层级、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实际情况编制了《文化市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文化市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927

附件

文化市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区文化和旅游局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需经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四)产品或者服务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经营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违法向未成年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向未成年人提供违法产品或者服务,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七)违法从事旅游市场经营活动,严重侵害旅游者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八)违法情节严重,应当作出取消经营资格,吊销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

(九)涉嫌违法犯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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