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滨海新区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1-05 00:00      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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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单位:
       按照(津滨文广发〔2011〕9号)文件规定精神,现启动对2012年度符合条件的民办博物馆给予资金补助的评审工作,各相关单位即日起可以进行申报,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至2013年3月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方式
       (一)参与申报的博物馆需填写《滨海新区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请将电子版本申报书与相关资料刻录成光盘,与纸本申报书(加盖公章)同时提交。
       (二)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35号1407室,滨海新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处;邮政编码:300450;
       收件人:刘术强;联系电话:022-65309193;
       电子邮箱:bhxqwgj_whc@163.com。(邮件外部注明“2012博物馆申报材料”字样)
       三、申报要求
       (一)认真填写《滨海新区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补助资金申请表》,要实事求是,材料详实。
       (二)申报单位必须提供博物馆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场馆的土地、产权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复印件。提供详细的馆藏明细。提供相关用电、用气、人员工资等运营成本的证明资料。
       (三)申请表中所涉及的临时展览、省(市)际、国际间文化交流须提供详细的策划及实施方案,包括明确展览学术定位、相关学术活动、推广活动的设计及目标人群的设定、展览的社会反响等。
       (四)提供较为完备的相关资料,包括画册、文集、展览介绍、新闻报道、观众反响等各方面的信息及音频视频、图片资料,与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附件:民办博物馆补助资金申请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广播电视局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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