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方针
以依法执政为主线,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以统筹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建设为基础,以推动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全区人民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界定执法主体,确认执法依据,科学配置执法职权,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预防和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使本局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进一步提升、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我区文化旅游行政执法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任务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旅通〔2019〕16号)的文件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强化事前公开。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为基准,编制并公开服务指南,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二是加强事后公开。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信息。
(二)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完善文字记录。局执法队伍应当严格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二是规范音像记录。配备相应音像记录设备,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
三是严格记录归档。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字化记录工作机制,形成业务流程清晰、数据链条完整、数据安全有保障的数字化记录信息归档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文旅局依法作出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决定之前,组织法制审核人员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原则上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综合执法人员总数的5%。
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等工作中的作用,对涉及重大法制决定的复杂疑难法律事务,要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是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建立文化经营企业惩戒制度
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其信用修复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
(五)加强文化旅游市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
一是持续推进文化旅游领域“放管服”工作,加强文化旅游市场准入管理。切实把牢文化旅游市场准入关,对日常监管中存在不良记录和失信的经营主体,其投资人新设立文化旅游经营单位的,必须加强审查。严格文化旅游经营主体资质管理,落实退出机制。
二是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巡查工作。持续加强对文化、文物、旅游市场等领域开展现场巡查,全面推行对经营主体的“双随机”抽查。针对游戏游艺场所、营业性演出票务、不合理低价游等重点难点问题实施源头治理。
三是持续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暗访暗查活动。组织专业力量,把投诉举报、负面舆情集中的经营单位作为暗访暗查重点,对文化旅游市场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安全隐患、管理秩序、服务质量等问题分类建立台账清单,下发整改通报,强化跟踪检查,实施问题闭环管理。对投诉率居高不下、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的经营单位进行公开督办。
四是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现代化、智能化水平。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和移动执法系统,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主体基础数据信息,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文旅系统综合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研究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
(二)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着力提升综合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培养一支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三)加强督促检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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