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布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典型案例 |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指导案例的普法宣传和警示震慑作用,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警示经营业主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滨海新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整理了近期查处的旅游市场典型案件,现予以公布。
在此提示广大旅游者谨慎甄别旅游产品,理性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旅行社,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切勿因小失大,谨防掉入强迫购物和参加自费活动等套路陷阱。
案例一
关键词: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个人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接到举报,反映“天津某户外”违规组织旅游活动。经查,被举报人“天津某户外”微信公众号的账号主体为史某个人,史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关键词: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单位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接到移送工单,反映天津某旅行社有限公司违规组织旅游活动。经查,该单位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旅行社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3700余元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当事人的实际经营者王某罚款2千元的行政处罚。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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