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购滨城·促消费”文旅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 |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活跃新区文旅消费市场,区文旅局拟于2025年组织发放“购滨城·促消费”文旅消费券,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有资质的消费券发放平台,相关征集条件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消费券发放涉及邮轮旅游、景区门票、酒店住宿,活动拟于2025年1月至12月分期开展,有关电商平台或服务机构可根据消费场景和消费券发放要求向我局申报参与活动方案,具体条件如下:
1.消费券发放平台须为平台企业。
2.具备合法资质和自有线上平台、自有优惠券系统,支持线上支付功能,具备专业团队保障消费券投放、运营、核销、投诉咨询等能力,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未产生重大负面舆情。
3.具备与政府合作发放消费券的项目经验。
4.电商平台服务领域具有全国性,平台主营业务市场排名靠前。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 保持平台自身的独立性,确保对财政资金的独立核算、审计和监管。
7.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的能力。
8.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消费券的发放、核销等工作,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二、申报材料
1.企业情况说明(主要围绕申报条件进行说明,可介绍近两年承接政府消费券发放经验、与政府部门合作开展促消费活动情况等);
2.消费券发放的计划方案;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电子版提交。
三、入选平台义务
1.入选平台应设立专门资金账户,对财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将本次活动资金挪作他用。
2.入选平台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提供“指定期限”内消费券使用、核销等相关监测数据。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本次申报采用自愿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区文旅局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bhwljscgls@tj.gov.cn),申报截至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17:00前。
(二)部门审核
区文旅局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比选会,根据消费券整体发放进度安排,择优确定参与企业。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
2025年1月20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2-65309101)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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